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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海赌赌船jcjc710《宿迁市地质环境监测规划(2016-2025年)》已经通过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并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满足宿迁市总体发展对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的需求,全面部署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提升宿迁市地质环境监测水平,特编制《宿迁市地质环境监测规划(2016-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所称地质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岩体、土体、矿藏、地下水等地质要素和地质作用的总和。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和《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9号)等法律法规。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2015〕56号)、《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发〔2015〕30号)、《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5〕175号)、《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号)、《宿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宿政发〔2016〕46号)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
3.《江苏省地质环境监测规划(2016-2025年)》、《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年)》、《江苏省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1-2020年)》、《江苏省地质遗迹保护规划(2011-2020年)》、《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年)》、《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江苏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4-2020年)》、《宿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宿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宿迁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0年)》等省、市相关规划。
《规划》适用于宿迁市宿豫区、宿城区、泗阳县及泗洪县行政区域范围,总面积6257km2。
《规划》以2015年为规划基准年,规划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25年。
宿迁市位于江苏省北部、鲁东南低山丘陵与苏北平原之间的黄淮泛滥平原过渡地带,地质环境条件复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强度不断加大,宿迁市地质环境保护形势严峻。目前,宿迁市地质环境问题主要集中在地下水、土壤、地面沉降及地质遗迹保护四个方面。
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导致地下水开采量不断扩大,宿迁市多地已形成了水位降落漏斗。2015年,宿迁市主城区水位埋深普遍大于15m,漏斗中心项里街道~果园一线m以上;洋河镇主采层水位埋深普遍在30m以上,最大埋深达47.8m;泗阳县城区水位埋深普遍超过20m,最大水位埋深可达38m;泗洪县城区水位埋深超过15m,最大水位埋深已超过20m,城区外围乡镇如太平镇水位埋深已接近25m。多年地下水位动态监测表明,宿迁市大部分地区地下水位仍呈现缓慢下降趋势。
宿迁市地下水总体质量较差,受天然背景值影响,地下水中铁、锰含量普遍超标。工农业生产活动导致浅层地下水污染严重,潜水中Ⅳ、Ⅴ类水占比较高,超标指标主要为碘化物、锰、总硬度、氟、氯、铁等;深层地下水质量较潜水略好,主要超标指标是碘化物、锰、铁。部分地下水中有机指标亦有检出,呈轻度污染。
化肥、农药、农膜的不合理使用和畜禽养殖等,导致宿迁市国土(耕地)土壤质量不断下降,部分地区面临着重金属、有机污染威胁。宿迁全市土壤环境8项重金属(As、Cd、Cr、Cu、Hg、Ni、Pb、Zn)含量较高的地区主要分布于泗洪县西南及东部一带、泗阳县北部及临洪泽湖一带、宿豫区西北部骆马湖西侧及其他零星区域,个别地区有机污染物亦有检出。随着城市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国土(耕地)资源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对人民身体健康构成威胁。
因长期强烈开采地下水,宿迁市局部已经发生了轻微地面沉降,地面沉降主要分布在主城区果园水厂一带的老工业区、三棵树乡~南蔡乡~洋北镇~洋河镇一线、泗阳县城中部、泗洪县城及上塘镇等地。监测表明宿迁市大部分地区地下水位仍在缓慢下降,地面沉降灾害仍将进一步发展。
宿迁市地质遗迹主要为重要化石产地和水体地貌两类,共有4处。其中,泗洪县双沟镇下草湾村的“泗洪新近纪中新世下草湾组层型剖面及下草湾动物群化石产地”中至少1属古哺乳动物化石为我国首次发现,有7科在我国中新世是第一次记录,而泗洪县天岗湖乡松林庄化石产地被誉为“古猿化石宝库”,这两处地质遗迹均具有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虽然目前已设立了自然保护区,但专业的监测与保护措施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市区的骆马湖、泗洪县的洪泽湖区两处水体地貌遗迹,已建立了湿地保护区,但受旅游开发、非法采砂等人为活动影响,仍然面临着水体环境污染、湖岛面积减小、湖岸侵蚀等威胁。
宿迁市地质环境监测始于上世纪80年代,多年来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发展缓慢,监测工作以单一的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为主。目前,宿迁市现有各类地下水环境监测点54个,其中具有长序列监测资料的地下水点18个;GPS固定站3座,水准测量线km。
随着宿迁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类工程经济活动日趋强烈,水土污染、地下水资源过度开发等新的地质环境问题日益突显,目前的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已远不能满足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
市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尚未设立,监测机构管理体制尚未统一,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地质环境专项监测经费投入不足。地质环境监测技术人员不足,专业监测技术水平不高,不能满足当前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需要。
宿迁市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尚不完善,监测内容较单一。地下水环境监测点地域分布不够合理,对地下水类型和含水层次的监控不够全面,部分监测井存在淤塞、年久失修等问题;地面沉降监测网尚未完成建立,常态化监测工作也未全面展开;国土(耕地)生态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等监测工作尚未有效开展。
目前,宿迁市地质环境监测仍以传统的监测手段和方法为主,自动化、专业化水平较低,不能满足当今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需要。
宿迁市地质环境监测信息系统尚未建立,数据采集、传输及处理设施、软硬件设备建设滞后,监测成果时效性较差。
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给宿迁市地质环境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地面沉降、水土质量下降、地质遗迹破坏等各种地质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社会安全。宿迁城市、产业带总体规划实施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宿迁市地质环境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开展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掌握地质环境动态变化,科学预测地质环境发展趋势,是保障地质环境安全的有效举措。
近年来,宿迁市加快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一系列工程的实施,土壤、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全市全面铺开,对宿迁市的人居、生态环境特别是水土环境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地下水、国土(耕地)等地质环境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居环境息息相关,开展地下水和国土(耕地)地质环境监测,能够系统掌握地下水、国土(耕地)地质环境动态特征和发展趋势,为地下水、土壤(耕地)污染防治提供基础依据。
地下水、国土(耕地)、地质遗迹等地质资源作为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开发过程中正面临着资源趋紧、生态地质环境恶化等问题。对地下水、国土(耕地)、地质遗迹等资源开展监测、研究等工作,将有效保障地质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地质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从宿迁市实际情况出发,以地下水、国土(耕地)生态地质环境和地面沉降灾害为重点,建立健全地质环境监测管理体系,着力建设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地质环境监测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地质环境监测技术和服务水平,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保障宿迁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政府主导,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公益性、基础性作用,坚持市、县(区)各级政府在组织领导、资金投入和制度创新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坚持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地质环境监测体系。
科学监测,群专结合。加强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鼓励科学研究与创新,不断改进和完善监测设施与技术方法,完善地质环境监测网络,持续提升地质环境监测预报能力和服务水平;坚持人工监测、群测群防等传统手段和专业监测技术的有机结合,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密切结合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对全市地质环境监测网络进行统筹规划与布局;以重大地质资源与环境问题为导向,优先推进重点地域的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兼顾其它地质环境问题与地域,实现全面覆盖与重点布局的和谐统一。
分步实施,协调发展。立足于地质环境监测现状,紧密结合全市资源环境问题和监测工作需求,按照轻重缓急制定切实可行的分阶段实施方案,逐步完善和扩展监测网络,有序推进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和制度体系建设。
部门协作,开放共享。加强与气象、环保、水利、农业、旅游和建设等部门的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地质环境监测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共建与数据共享,力争为政府各部门提供全面、准确的地质环境信息服务,巩固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基础,提升数据应用服务水平。
基本建成宿迁市地下水、国土(耕地)生态地质环境、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开展地质遗迹监测与保护。
建立宿迁市地质环境监测信息网络平台,基本实现地下水地质环境监测、地面沉降监测、国土(耕地)生态地质环境监测信息的有效集成。
建立健全地质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宿迁市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基本建成,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经费得到有效保障,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地质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监测内容更加全面,自动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监测机构人员配备基本落实,地质环境监测信息报送、发布和预报等制度初步建立,监测工作步入常态化;监测工作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地质环境分析评价与预警预报能力进一步加强,社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逐步推进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宿迁市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明确监测责任主体和职能,落实地质环境监测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地质环境监测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岗位培训、定期考核等监测人才管理制度,努力提升技术人员业务水平。
加强地质环境监测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地质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制度,规范监测信息的审核与发布程序、形式、内容,统一发布地质环境监测信息,及时公布地质环境预报信息;建立地质环境监测监督检查制度,对地质环境监测规划实施、监测机构能力建设、监测设施保护和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质量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明确具体措施和方法;建立地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措施。
加大地质环境监测设施的监管与保护力度。开展市、县两级地质环境监测设施的登记、造册,定期检查更新;制定地质环境监测设施保护规定,明确责任主体和保护对象。
推动区县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以市级地质环境监测规划为基础,开展各区县规划编制工作,明确规划目标,与市级规划形成有效衔接,积极推动规划落实。
加强监督、检查。由宿迁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每年定期对全市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和市人民政府,确保完成各项地质环境监测任务。
建立地质环境监测经费保障机制。将地质环境监测经费纳入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保障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持续开展。
以现有地质环境监测网络为基础,依托国家级、省级地质环境监测基本网,加强宿迁市级延伸网的建设,优先建设完善全市地下水、国土(耕地)生态地质环境、地面沉降等监测网络,逐步实现对人口密集区、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区地质环境状况的动态监测。
地下水监测网建设方面,逐步完善宿迁全市地下水动态监测网,调整完善现有地下水监测网点布局,重点完善宿迁市区及洋河镇等区域地下水降落漏斗区的控制性监测网络,兼顾其它广大平原区,开展多层位、多目标监测;建立完善集中开采利用地下水的区(县)监测网,加强地下水污染监测。
国土(耕地)生态地质环境监测网建设方面,基于现有“江苏省国土(耕地)生态地质环境监测项目”监测网络,在泗洪县、宿城区等农业发展区、工业集中区适当增补监测点位,加密监测网络,对国土(耕地)质量、污染状况实施长期监测。
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方面,结合现有监测点,完善现有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在宿迁市主城区、洋河镇、洋北镇、泗阳县西部等监测薄弱地区,新增地面沉降GPS、分层标监测点,并在已有水准测量路线基础上,优化补充水准控制测量路线。
地质遗迹监测网建设方面,依托泗洪地质遗迹集中区调查评价项目,重点对泗洪新近纪中新世下草湾组层型剖面及下草湾动物群化石产地开展监测与保护,兼顾对洪泽湖、骆马湖等水体景观、天岗湖乡松林庄化石等的监测与保护。
在国家级、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指导下,从“技术手段、监测装备、信息处理、应用分析、社会服务”等方面入手,逐步提升宿迁市地质环境监测技术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以物联网技术、“3S”技术、激光扫描、无人机、光纤传感等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为引领,以地质环境监测、调查研究为基础,加快地质环境监测的自动化进程;升级改造现有废旧监测设施、装备,引进新型、先进的自动化监测仪器,实现监测信息的实时传输和远程控制,提高地质环境信息采集效率;研究不同类别地质环境信息的处理方法,开展地质环境评价和趋势预测,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和监测预报水平;积极开展地质环境监测资料的加工处理和应用性开发,提升地质环境监测成果质量;每年以《宿迁市地质环境监测公报》形式向公众发布上年度全市地下水、地面沉降、国土(耕地)、地质遗迹等方面的监测成果;定期开展地质环境保护科普活动,提高公众意识。
依托省地质环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初步建立宿迁市地质环境监测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地下水地质环境、国土(耕地)生态地质环境、地面沉降、地质遗迹监测等专题模块,开发地质环境信息汇总分析、发展趋势等应用分析模块,实现与省级地质环境监测信息系统的无缝对接;建立宿迁市监测数据采集与汇交制度,统一监测数据填报、汇总分析标准,规范监测数据格式标准,建设完善宿迁市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库。
宿迁市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在省级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基础上进行延伸。网络布局根据宿迁市地质环境特点及监测实际需求确定。宿迁市地下水环境、国土(耕地)生态地质环境、地面沉降等问题突出,网络部署时作为重点;地质遗迹问题亦不容忽视,监测网布设时做了相应部署。
以深层地下水为主,兼顾其它含水层位,优化现有地下水监测网络布局。对地下水降落漏斗区、地面沉降中心区域、水质异常和污染区实行加密监测,兼顾对一般区域的控制。
全市新建地下水监测井38眼,改建49眼,其中2020年底前完成新建地下水监测井19眼,改建49眼。到2025年,地下水监测井总数达到106眼。主要监测第Ⅱ、Ⅲ和Ⅳ承压水。
1. 宿迁市区。以宿城区、宿豫区西南部为重点,近期新建监测井12眼,改建监测井9眼;规划远期新建监测井9眼。
2. 泗洪县。以泗洪县城及其周边为重点区域,近期新建监测井3眼,改建监测井37眼,远期新建监测井6眼。
3. 泗阳县。以泗阳县中部为重点区域,近期新建监测井4眼,改建3眼,远期新建监测井4眼。
以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为主体,在耕地面积相对较大、人为活动相对强烈的区域,建立耕地生态地质环境监测点。以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为主要监测对象,兼顾土壤污染区、工业污染源附近的基本农田、蔬菜基地及与耕地土壤质量相关的浅层地下水、灌溉水、大气降水、农产品等,在全市共设置四类土壤监测点,形成国土(耕地)生态立体监测网络。
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市的国土(耕地)生态地质环境监测网络,长期监测点数量达到124个。到2025年,长期监测点数量达到个164个。
以宿迁市区、洋河镇、洋北镇、泗阳县一带为重点监测区,结合现有监测网络状况,补充建设分层标、GPS监测点。维护已有水准测量网络,在重点监测区及泗洪县城区补充增设水准测量线个,基本实现重点区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全覆盖。到2025年,新建水准测量路线km,地面沉降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
以泗洪新近纪中新世下草湾组层型剖面及下草湾动物群化石地质遗迹为重点,兼顾洪泽湖湿地保护区(泗洪县域内)、骆马湖湿地保护区及泗洪县天岗湖乡松林庄化石保护区地质遗迹,建立宿迁市地质遗迹监测网络。通过定期调查、观测、取样测试、遥感等技术手段,掌握宿迁市地质遗迹保护现状、地质环境质量状况、自然和人类作用下的变化情况。
到2020年,建成下草湾组剖面及化石遗迹、洪泽湖湿地的监测网络,到2025年,实现对宿迁市全部4处地质遗迹的监测。
2.水体景观。监测水域面积、水质动态、水体富营养化状况、岸线利用状况、生物多样性等内容。
加强与水利、环保等部门的合作,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宿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按照地下水地质环境监测网络部署要求,以正在实施的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宿迁部分)为契机,优化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布局,提升自动化、信息化水平。
加强与水利部门的沟通协调,以国家级、省级地下水监测站点为基础,在监测薄弱地区适当提高地下水监测站点密度,开展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测。通过新建监测井和改建原有监测井,建设宿迁市地下水监测网络。
采用人工与自动化监测相结合的手段,开展地下水水位、水质长期监测,掌握地下水环境动态特征。
2. 宿迁市地下水水质动态监测工程。以地下水质量较差的地区为重点,开展浅层地下水和主釆层地下水水质动态监测,水质监测点共计10个。水质监测每年2次。
加强与环保、水利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国土部门的专业优势,为《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宿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做好相关支撑性工作。根据《江苏省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目标清单》,开展宿迁市6处地下水水质考核点位的水质监测与评估考核工作。
充分融合国家级、省级地下水监测网点,改造升级现有地下水监测信息系统,建立宿迁市地下水监测中心,与省级地下水监测中心进行有效衔接,实现地下水监测数据的自动采集、接收、储存、分析处理。
选择典型地下水漏斗区,通过地下水开发利用调查与地下水水位、水质动态监测,分析地下水漏斗分布范围、水质变化趋势,研究地下水环境变化对酿酒厂、饮料厂等企业产品品质的影响,为保障工农业用水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贯彻落实《土壤环境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依托江苏省国土(耕地)生态地质环境监测项目(宿迁部分),建立宿迁市国土(耕地)生态地质环境监测网络。监测土壤元素含量、形态、重金属及有机污染物含量,评价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因素。探索建立国土资源、农业等多部门联动的国土(耕地)生态地质环境监测预警体系与长效机制。
有机氯农药(OCPs)16项,多氯联苯(PCBs)10项,多环芳烃(PAHs)16项和石油烃。
重视国土(耕地)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与保护工作。与农业部门进行充分对接,对各监测点建设永久性标识牌,通过定期巡查等方式保护监测点取样环境,确保监测工作的严肃性和延续性。
以反映基本农田土壤质量为目的,兼顾蔬菜基地、设施农用地、园地等,设置土壤一类监测点,监测土壤无机指标,监测频次为每3年1次;在已发现受污染的土壤区域,设置土壤二类监测点,监测土壤无机、有机指标,监测频次为每2年1次;在污染源周边设置土壤三类监测点,监测土壤无机、有机指标,每1年监测1次;针对耕地质量外部因素和生态危害(如灌溉水、大气降尘、农产品等)设置土壤四类监测点,每1年监测1次。
2.宿迁市污染土壤生态地质环境监测工程。以掌握污染土壤质量变化趋势为目的,对土壤二类监测点开展长期监测,监测指标为22项无机指标和4类有机指标。污染土壤地区主要包括:①以往调查发现的耕地污染区;②耕地土壤元素含量变化增长幅度大的地区;③土壤酸化严重地区。
3.宿迁市污染源周边耕地生态地质环境监测工程。以掌握污染源周边耕地质量受污染源影响程度为目的,对土壤三类监测点开展长期监测,监测指标为22项无机指标和4类有机指标。监测对象以工业园、畜禽养殖厂、化工企业、燃煤发电厂、金属加工企业(钢铁、冶金、电镀、电池等)等周边的耕地为主。
加强与水利、规划和建设等部门合作,综合运用InSAR、水准测量、GPS监测等方法,结合已有GPS固定站,在地面沉降问题日益凸显的主城区、洋河镇、洋北镇、泗阳县等地区,建设多技术联合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同时兼顾泗洪县城北部区域,开展地面沉降常态化监测。
结合宿迁市城市总体规划,在主城区、洋河镇、泗阳县等城市重点建设空间,建设以GPS监测点为主的区域骨干网络,在中心城区实施高等级水准测量,垂向上以分层标组实施自动化监测,构建立体化、一体化监测网络。
优先建设分层标与GPS监测站点,形成区域监测网络。到2025年,新建高等级水准测量线,将泗阳县北部区域纳入水准测量网,实现对城市重点建设空间地面沉降的全覆盖。
2. 宿迁市水准测量监测工程。对现有水准测量线路进行维护与定期测量,远期新建4条Ⅱ等水准测量线,实现对宿迁市地面沉降较为突出地区的全覆盖。
在主城区、洋河镇一带地面沉降较为突出的区域,开展地下水开发利用调查与水位动态、用水量监测,分析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对地下水的开采与地面沉降的内在联系,研究制定主城区-洋河沉降带联防联控方案,减缓地面沉降发展趋势。
高度重视各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职责,成立地质环境监测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责任制;加强地质环境监测制度建设,加快制定地质环境监测信息发布、预警预报、监督检查及其它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从制度上保障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立市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按照实际需求,向县(区)级监测机构延伸,形成市、县(区)两级组织架构;加强监测机构基地建设,配备专业监测设备、信息网络硬件、软件设施,满足数据采集、传输、汇总分析的需求;加强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建设,培养一批具有扎实地质环境相关专业基础、地质环境调查监测与信息处理分析能力的综合型人才,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质环境监测经费保障机制,拓展融资渠道,落实地质环境监测工程资金,积极推进规划实施。将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专项资金,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地质环境监测资金专款专用。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地质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
加强地质环境监测的监督检查。将规划实施的年度任务和目标,列入各级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对规划落实情况及实施进度定期开展检查,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每年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向省国土资源厅和市人民政府报告。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建立规划年度和中期评估机制,及时了解实施进展,论证、调整规划的后续实施方案。
综合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广播等大众媒体,结合世界水日、地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地下水、土壤资源环境保护和地面沉降灾害防治基础知识,广泛宣传地质环境、地质环境监测设施保护的重要性,增强公众保护环境、防灾减灾意识,鼓励公众参与到保护资源环境、保护监测设施的活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