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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2023年8月制定并印发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来,数据资产入表工作在全国各地火热开展;各省、市先后发布《企业数据资产登记管理办法》以更好支持和指导地方数据资产入表工作开展。
截止目前,数据资产入表情况如何?根据有关机构统计,自2024年1月1日《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以来,截至2024年6月,已有46家城司实现了数据资产入表。今年一季度,国内有22家城司和28家类城投国企披露了数据资产入表情况。其中,部分企业已运用入表资产开展融资活动,入表企业中已有5家城司和7家类城投国企凭借入表的数据资产获得银行授信。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将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的生产要素,这是一项重大的理论创新。在这一理论创新下,如何促进数据研发、数据流通就成为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简称“数据二十条”),重点提到的措施之一就是探索数据资产入表。
所以笔者认为,国家推动数据资产入表的核心目的有两个,一是促进数据持有企业加大数据研发投入,只有让数据贡献企业获得收益,企业才更有研发投入的意愿和动力;二是增加数据的开放性,促进数据开放流通和合规高效使用,使数据产业更好赋能实体经济。
数据资产入表要求企业尽可能多的实现业务运营过程的数字化,从而能基于业务产生更多的数据资源,对已经初步实现数字化的企业,则进一步要求企业深入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这一过程我们通常理解为企业业务与管理的全面数字化转型。
通过数据赋能和智能化加持,企业人均效能将得到极大的提升,人力成本投入大幅降低(如:智能巡检、智能调度等);
数据是企业决策的重要依据,而数据资产入表可以为企业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信息;
另外,将数据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依托数据赋能城司的业务转型,有望衍生出新产业、新赛道。比如,实现资产入表的平台公司中,大部分成立了专业的数据运营公司,通过持续研发和数据运营,不断提升数据资产价值,这些新兴数据科技公司不仅可能为城司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还可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数据资产入表,能将企业在数据化转型过程中的绝大部分投入,从费用变为资产,计入资产负债表。当前,已有不少城司通过数据资产入表提高了资产规模。
虽然目前采用的“成本法”核定数据资产值,导致数据资产入表带来的资产增量有限,但是未来随着数据资产价值衡量方式的变化,数据资产入表有可能是增厚资产体量的重要方式。
前面提到,推动数据资产入表的核心目的是促进数据流通,所以数据资产入表后,通常需要企业基于数据资产进行数据类产品的再次研发,从而将数据资源“产品化、服务化”,最终实现上市交易。
而数据交易本身就是子数据资产的运营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因数据资产而延伸的数据产品,则会形成新的价值,根据这一价值我们可以对数据资产重新进行价值评估,通过数据资产估值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银行授信,从而实现数据资产的再融资。我们将这一过程称为数据资产的资本化价值。
以山东某国企为例,其数据资产入表价值为300余万元,而其数据资产的估值后,达到了7000余万。
企业数据要素与资产运营的建设路径可分为三个关键阶段:数据资源化、资源产品化和产品价值化。
把不同来源的数据经过必要的加工、整合和处理,在物理上按照一定的逻辑归集后达到“一定规模”,形成可重用、可应用、可获取的数据集合。
从各地市发布的《数据资产登记办法》中,我们不难看到数据资产登记对数据资源质量、规模及合规性都有相应的要求,所以并不是有数据就能资产化,数据本身不能存在涉密和影响公共服务安全,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前置做好数据资产入表的规划,厘清那些数据可以进行资产登记,这些数据的质量、结构、来源以及权益要清晰。
数据资源经过“资产登记”和合规审核后,就具备资产入表的条件,但此时的数据资产不能直接交易,无法持续产生对外价值收益,比如:很多涉及个人隐私的数据,企业是不能直接用于对外;这就需要企业必须对原始数据再进行脱敏、清洗、整合、加工,最终形成满足特定应用场景需求的数据产品,数据产品通过价值确定,就可以放在数据要素交易市场上进行买卖了,就能够为企业带来持续的收益。而数据资源的产品化也是支撑数据资产资本化的一个重要支撑。
即以数据库的形式提供,这是最简单的方式,客户可以通过在数据集基础上再加工,形成满足自身生产需要的分析性数据。
即指以应用程序的方式,基于统一的用户界面,提供基于数据资源和模型应用的数据产品。比如:资产入表案例较多的停车场类数据,我们可以通过打造一款APP或小程序,为司机提供停车位查询的服务,从而帮助司机更好的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就是产品化应用的一种。
产品化是企业运用数据资产开展经济活动的过程,让企业实现数据资产的交易流通,从而产生持续性收益。要通过数据资产增加企业授信,最后一步就是要完成数据资产的估值。
数据资产,资产形成和价值实现路径与传统资产也基本类似,目前对数据资产的估值也是在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三大基本方法的基础上修正和改进。
一层含义是指资源的形成一定是过去就已形成了,公海赌赌船官方网站而不是正在形成的或者是现在还没有形成预期未来能形成的。第二层含义是资源是通过两种途径形成的,一种是通过交易形成的,第二种是通过事项(自己主动去采集、开发)形成的。
一是指目前手上的资源不强求现在就能够产生现实的利益,而是认为他能够产生预期利益;二是指它必须能够带来经济利益。
理论上讲,企业基于自身业务经营过程所产生的数据,只要不涉及安全和合规问题的,都能进行数据资产登记和入表;而要进一步实现交易收益和增加企业融资授信,则需要数据资产具备“对外性”并能基于“特定场景”实现生产价值。
关于数据入表,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谁来做这件事,或者说企业中到底是谁最关心数据入表这件事?
企业中谁来负责数据入表,现在基本上矛头指向的两个部门,一个当然首当其冲的是财务部,第二个首当其冲的部门就是科技部或数据部。事实上最着急的是董事长,很多企业的董事长把它提到一个非常高的战略地位,一方面更多的从考核、企业形象、品牌、政绩、绩效角度来关注,另一方面针对企业更关心入表带来的投融资机会。
再就是由于涉及到很多权属认定、授权的工作,所以离不开企业内部的法律部门。企业获取数据到底是否合法合规,从外部获取、采集相关的数据是否涉及到一些敏感信息,尤其是个人客户的敏感信息是否有违规操作,这都需要法律合规部门的参与,通常需要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出具合规评估报告。
另外完成企业数字化转型和全面的“数据治理”工作,通常需要公司各专业线的整体协同配合,很多企业将这一过程已提高到“公司治理”的范畴,所以数据资产入表同样也一定是企业级自上而下推动的,需要董事长、高级管理层去推动。但可以认定某一个部门作为主牵头部门,其他所有部门都要参与进来,而且不只是简单地参与,都要作为数据的核心或者说数据的属主部门一起来推动。
对于数据资产入表,目前市场是大多是在探索中进行,下面这些准备工作可以先做起来。
首先数据资资源的初步梳理,有重点地去圈定认定入表可能性比较大的数据内容。目前对于大部分企业去开展数据资源全面盘点会特别困难,所以可以先做一点初步梳理,并根据梳理和圈定的数据资源范畴,优先开展数字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以争取尽快实现数据资产登记。
根据数据资产入表的暂行办法看,数据资产入表,无非就是无形资产、存货或者是计入损益三种情况,涉及到会计制度里有关数据资产怎么计量、怎么认定,那么相应的基于前期梳理要做相应适配,比如在什么类型的数据在满足什么条件下可以作为无形资产,在满足什么条件下可以作为存货,在不满足什么条件下要作为损益进入单期费用,这个是相关的会计政策、会计制度要做相应的调整和优化。
同样的,业务上配套的管理办法也要跟得上。如果一旦产生需要做认定和判断的新的数据源,一定要有细的流程,而财务的认定和判断只是总体的会计认定原则。细的流程应该是业务部门或业务联合数据科技部门联合颁布。
对没有基于自身业务运行实现数字化建设的企业,建议尽快结合数字资源的要素规划,加速完成数字化建设和转型,实现数据资源的沉淀;对已经拥有数据资源的企业,则应加快进行数据治理,并结合数据应用创造价值场景,为后续数据资产申报和数据产品上市交易做好准备。
目前看数据资产入表的通道在各地市基本已经全面开启,企业要想抓住风口机遇,除了要尽快根据地方出台的“数据资产登记办法”完成数据资产登记外,更要从上到下深入理解数据资产入表的底层逻辑,加速企业数字化转型,最终实现数据资产在“增资、拓融、创收”等方面的多重价值。